莱阳市林业局“三用” 锤炼队伍,争当作风建设“排头兵”

21.05.2015  23:24

莱阳市林业局自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提振精气神,争当排头兵”为目标,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全力加油加压加力,努力展现新形象、实现新作为。

 

一是用机制传递压力。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一个重点来抓,要求中层以上干部独当一面,要沉下心来谋划工作,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同时建立全员学习制度,动员全局上下牢固树立  “责任比能力更重要”的意识,培养干部的感恩意识、责任意识,高调作事、低调作人,抓好抓实各项工作落实。局纪委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作风督查、抽查,对发现的违纪人和事实行点名道姓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二是用创新提升服务。 倡导全局加快实现转变,即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认真细致地履行林业行政许可服务的各项承诺,及时规范有效地办理各项许可申请,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期限,优化流程后,林木采伐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木材运输证核发时限由原来的3日内办结,现缩短为审核合格后当日办结。

 

三是用法制推进依法行政。 围绕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公示、审核、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优化全局林业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坚持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同时从律师事务所聘请专家作为法律顾问,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