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治超工作加强跟踪处罚

26.09.2014  16:38

一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二是依据《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实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累积记分情况,责令其参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或者收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三是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对道路运输驾驶员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货车超限等行为,给予记分处罚。四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对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等违法行为的实行记分处罚。

 

济南章丘市新增50辆出租车上路营运
4月21日,章丘市新增的50辆出租车上路营运。新增出租车属于章丘广通出租车有限公司,车型为北京现代伊兰特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