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态林业建设实现开门红

26.03.2015  22:33

2015年,省下达菏泽市生态建设面积22万亩。第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已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实现开门红。截止3月23日,全市共完成造林10.7万亩,完成任务的48.6%;其中名优经济林3.2万亩。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 市林业局实行县级干部和业务科室、站包县区制度,造林期间,包县区同志实行五加二工作制,深入到田间地块,全力做好林业生产督导工作。在备耕造林繁忙季节,组织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技术人员到一线蹲点检查,跟班作业,严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质量。对各县区造林进度实行两天一统计。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在春节前,市林业局召开县区林业局长会议,进行宣传发动。3月14日,与团市委、大众网等联合开展了以践行“蓝天责任”为主题的大型植树活动,全市3000余名市民参加植树。3月21日,孙书记、解市长领导带领四大部门和市直单位干部职工400余人,前往盛华牡丹产业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实行科学规划,提高造林质量。 因地制宜做好规划设计。遵循自然规律,严格科学办事。选用良种壮苗,把培育和选用良种壮苗作为保证生态工程顺利实施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把好种苗质量关。大力推广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广泛采用有“两证一签”的良种壮苗,选用营养杯苗、网袋大苗和优质苗木。

 

(四)加强抚育管护,确保建设成效。 一是及时开展工程“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工作,对枯死苗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补植。二是及时开展抚育管理。工程完成后,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除草、松土、施肥、除虫,促进苗木生长。三是位于村边、路口的生态造林工程,有关责任单位都设置了围栏,防止人为或牲畜对新植苗木的损毁。

 

(五)建立督导制度,加强检查考核。 市林业局成立了生态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团队,分别由局领导担任责任领导,项目团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县(区)、地块检查督导。并根据督导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区)也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