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确保PM10、PM2.5浓度较去年同期改善10%以上

06.08.2015  12:28
  菏泽市在市区集中开展空气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大气污染再出“组合拳”,确保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裸露土地、渣土运输、煤场、灰场等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工业废气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确保SO2、NO2 指标保持全省前列,PM10、PM2.5浓度较2014年同期均改善10%以上。

  本次活动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本出发点,以6个空气监测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污染源治理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工业异味污染、烧烤及饭店油烟等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通过集中整治,燃煤企业脱硫、脱硝、烟(粉)尘设施全部稳定运行;煤场、灰场、搅拌站料场全部建设防风抑尘网、灰库贮存场所及喷淋设施。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实现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保洁率、密闭运输率、车辆清洗率“六个100%”。渣土运输车辆的自动密闭式规范改装达到100%,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在城区主干道和六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增加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负荷。划定管理区、严管区和禁止区,规范露天烧烤,推行室内烧烤和无烟烧烤。取缔城区六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所有露天烧烤摊点,使其进入管理区、严管区内规范有序经营。严厉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和未检车辆在城区行驶的行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力争淘汰2.6万辆,完成年度计划的90%以上。全部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加强城区及周边秸秆、荒草、垃圾焚烧监管工作,减少秸秆焚烧污染。尤其是秋收期间,做好对农村秸秆禁烧的综合监管,依法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本着“能绿尽绿”原则,采取划分责任区、落实门前承包等办法,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尽快消除城区裸露的每一块土地。按照属地管理、门前负责原则,探索建立背街巷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加快推进清扫机械化、收集容器化、清运密闭化、保洁全天化、管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