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落实“三项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07.09.2015  18:01

 

  落实政策助企业。一是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政策,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负担。二是县财政坚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就业培训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就业技能,支持全民创业兴业。今年先后为214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68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补贴141人、176万元。四是抢抓“一区一圈一带”和泰安市“十二五”财源建设规划等政策扶持的机遇,积极帮助企业筛选申报财源建设项目,推进财源项目库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等,促进企业转型。五是最大限度地将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向小微企业产品倾斜,着力提高政府采购中民营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比例。今年以来,全县共有72个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并全部执行了以上优惠政策。

        宣传政策惠企业。积极将有关扶持民营企业的财税政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等进行全面梳理,制作成册,发放给民营企业,让广大企业了解、知晓财政扶持的政策方向,熟悉掌握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流程,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同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形式,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扶持企业发展。今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后,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学习研究,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目前已策划工业类项目23个。

财政投入帮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财源建设资金试行推广“拨改贷”、“贷改投”等模式,既调动起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也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利用融资平台筹集过桥转贷资金,专项用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续贷融资难题,竭力帮助民营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