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法监管情况

21.01.2016  18:42

   一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按照国务院和环保部有关要求,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保大检查。2015年,全省共检查企业98357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件,罚款33577.14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6件,罚款6780.4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7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234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6件。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处理工作。 全省共清理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701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738个。其中,淘汰类项目共1312个,已完成整改1217个;规范类项目共3665个,已完善手续713个;完善类项目2042个,已完善手续808个。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全面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 重点检查各市、县(市、区)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突出问题。结合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督查、巡查,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全面清查有无违反排污费征收规定,人为干涉、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招商引资优惠性政策违反环保管理规定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是扎实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网格划分原则、运行管理机制、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