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局:蒙城所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5.01.2015  15:44
        近日,蒙城所被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蒙阴街道办事处的关心支持下,蒙城所把国土资源管理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职责,把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蒙城所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规范和加强基层所建设,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市级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蒙城所将以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扎扎实实工作,热情高效服务,持之以恒的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保障和促进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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