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大气污染治理显成效

04.07.2016  10:47

  今年以来,蓬莱市环保局以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坚持源头治理,紧盯主要污染源,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1-6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SO2浓度为20μg/m3,同比改善9.1%;NO2浓度为30μg/m3,同比改善9.1%;PM10浓度为79μg/m3,与去年同期持平;PM2.5浓度为46μg/m3,同比改善2%。以四项主要污染物计算,1-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44天,同比增加了5天;重污染天数为1天,与去年同期持平。

  一是积极防治燃煤污染。积极完成禁燃区内10 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完成城区全部33家浴池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完成禁燃区外21家企业燃煤锅炉进行烟气治理;完成蓬莱国电、东海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滨海热力公司燃烟尘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生产用燃煤锅炉及企事业单位取暖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二是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等工程施工工地要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监管;大力开展荒山绿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损山体修复,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推进堆场及尾矿库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易产生扬尘污染行业监管。目前,已检查各类建筑工地11家、企业料场20个、尾矿库17个,发现问题19处,均已整改完毕。 

  三是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在2015年全部淘汰黄标车的基础上,继续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今年以来,共检测机动车7127辆,合格率95.4%。 

  四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职工食堂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面落实加油站、储油库单位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累计完成60家加油站、2家储油库和29辆油罐车的改造任务。 

  五是梳理确定大气环境执法权。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确定全市有关部门的大气环境执法权,对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国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职责进行分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保障环境监管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