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综合治气 共守蓝天白云

15.09.2015  10:51

  蓬莱市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多管齐下、科学施策,坚持领导牵头、责任到人、立改立行、限时见效、追踪问责的工作机制,以“禁燃、减煤、治源、抑尘、控车、强防”等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7月份,蓬莱市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165天,占77.8%,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5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20μg/m3、33μg/m3、75μg/m3、43μg/m3,除二氧化氮浓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外,二氧化硫、PM10、PM2.5同比改善率分别为13%、20.5%、17.1%,环境空气质量呈总体向好态势。

  一、深入调研,提升科学防治水平

  成立调研工作小组,采用资料收集、监测数据分析、现场实地查访等方式对我市大气污染现状、采取的治理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总结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6个方面12项突出问题,对症施策,制定了《蓬莱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有针对性的科学治污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对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月督导、月通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类施策,强化重点行业治理

  一是禁燃。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严格禁批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限期拆除或改造禁燃区内燃煤设施。

  二是减煤。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对市区38家浴池等燃煤设施下达了限期改用清洁能源通知,对 10家未按期整改的浴池在《今日蓬莱》上进行曝光,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区所有浴池燃煤锅炉完成了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禁燃区外的燃煤锅炉进行烟气治理。

  三是治源。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治理改造,完成了国电等5家重点企业废气脱硝治理和电除尘提标改造工程。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目前已有80%的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明确限产限排工业企业名单,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驻厂监察,督促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环保、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全面禁止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行为。

  四是抑尘。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加强企业煤场、原料堆场、码头、道路保洁、建筑施工、裸露地面、道路运输扬尘、尾矿库等无组织排放扬尘综合治理。开展打击乱采乱挖和矿山开采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关停取缔了54家采石场。

  五是控车。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降低车辆高排放对空气的污染,采取严密源头管理、区域限行、路面查纠、宣传引导等措施,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000余辆,发放补贴886.92万元。全市所有出租车和公交车均完成了燃气改造。

  六是强防。制定《蓬莱市区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建立重污染日应急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日的研究、分析和预防工作。九部门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科学、有效、快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三、 网格执法,强化法治监管约束。

  以环境监管“三清三到位”(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为目标,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一个网格都明确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废气不达标、设施运行不正常行为,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2015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个,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案件1起。针对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90多份,帮助企业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完成问题整改105项,促进污染治理见实效。

  四、 信息公开,推进公众参与监督。

  在蓬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及时公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验收信息、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进展等环境信息。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上民声、局长接访日、政务微博等民意诉求渠道,引导公众依法、理性、积极、有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违法者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打一场防治污染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