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对包装印刷行业企业开征第一笔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21.12.2016  00:08

  2016年,青岛市环保局贯彻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工作部署,在全国挥发性有机物申报征收管理系统11月份上线运行后,崂山区和高新区环保分局分别对包装印刷行业企业开征了第一笔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在全省领先一步,主要工作做法:

  一是调查摸底,掌握现状。青岛市环保局自2013年开始将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印发了《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工作通知》,对石化等重点行业,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11个大类、24个中类、41个小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调查,确定342家企业作为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重点,其中涉及石化8家、有机化工198家、包装印刷29家、表面涂装107家。

  二是制定导则,开展治理。自2013年开始,每年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中安排一定数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201个。2015年7月,在参考广东、江苏、浙江省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验收标准后,制定印发了《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以导则作为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的标准依据,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开展治理工作。为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水平,2015年8月,市局污防处、监察支队和环境学会联合开展了《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技术培训。2016年3月,监察支队、环境学会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包装印刷行业治理技术培训。另外,还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成立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5人专家组,向有治理需求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收费,严格执法。2013年全市共对130家企业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醛、苯乙烯和二硫化碳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排污费征收,收费总额360万元,2014年基本持平,2015年达到458万元。在收费的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夏控”执法检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宣传周、月专项行动和执法大练兵行动,严厉查处挥发性有机物违法行为,取得较好成效,部分案卷已报送至省环保厅、环保部参评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