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

09.06.2017  11:25

  本报济南6月8日电 记者曹天健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日前出台《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