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开展后督察行动 严厉打击“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

29.10.2015  12:03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冠县环保局决定用一个半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后督察行动”,综合采取拆除取缔、查封扣押、行政拘留、问责追责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对全县“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展开全面清查取缔。

  此次“后督察行动”将分为深入摸排、联合执法、督导检查等阶段进行。各乡镇、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并安排实施,对排查出的“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汇总造册,责令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在联合执法的过程中,环保部门要按照标准逐一对照,确保拆除到位;法院机关要全程参与,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人员要迅速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人员要立案侦查。

  此次“后督察行动”将对那些久拖不改、打而不死、死灰复燃,阻挠、干扰行政执法的环境违法案件立案一批、处理一批;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问责一批,要求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