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春雷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3个月破获刑事案件37.2万起 打掉犯罪团伙1.3万个 8类严重暴力犯罪立案数同比下降15.6%

29.04.2015  19:51

  为期三个月的全国公安机关“春雷行动”取得显著战果和突出成效。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严重暴力和“黑拐枪”、“盗抢骗”等各类突出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据统计,行动期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7万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3万个,收缴赃款赃物逾23.8亿元。今年1到3月份,全国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8类严重暴力犯罪的立案数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5.6%。
  据介绍,“春雷行动”是公安部针对岁末年初刑事犯罪特点,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一次打击突出刑事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对“春雷行动”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专门成立了“春雷行动”领导小组,精心谋划、直接指挥了一批涉枪、拐卖、网络投资诈骗等跨省系列案件的侦办,先后组织开展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专案、特大拐卖缅甸妇女案、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贩枪专案、网络投资诈骗专案等全国性集中收网行动,取得重大战果。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将矛头对准暴力恐怖、严重暴力和“黑拐枪”、“盗抢骗”等突出刑事犯罪活动,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展开凌厉攻势,相继破获了河北107国道“1.15”危爆炸物品被盗案、河南省灵宝市“1.15”持枪抢劫金店案、广西崇左市宁明县“1.15”爆炸案等重特大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节”、“两会”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春雷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多部门、多警种合成作战优势,统筹协调各种侦查资源,始终坚持对现行命案、大案要案件快侦快破。据了解,行动期间,各地共破获命案3339起、涉枪犯罪案件1899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达404起。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根据犯罪规律特点,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则,主动出击、因地制宜地确定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突出犯罪,全力破获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入室盗窃、电信诈骗、抢劫抢夺等民生类案件。行动期间,各地共破获入室盗窃案件2.9万起、打掉团伙2382个,破获电信诈骗案件9000余起,打掉团伙401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春雷行动”是在全国刑侦工作会议对新时期刑侦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目标任务的背景下,部署开展的一次声势浩大、意义深远的专项行动。通过此次行动,全国刑侦部门将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大力提升了新常态下打击犯罪、侦查破案、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公安机关将深入总结此次行动的成功经验做法,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保持对各类突出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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