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08.12.2016  23:34

12月8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旨在总结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编办主任刘维寅、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济宁市政府等试点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政府副秘书长魏华祥主持会议。

夏耕指出,一年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要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权力监督制约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总结试点经验,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重视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队伍,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他强调,行政执法监督是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关键环节。要统一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明确监督主体和机构,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条块结合、权责一致、高效运转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要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内容监督机制,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内容的审核监督。要创新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个案监督,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线上、线下立体监督,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法律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等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孟富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他指出,各试点单位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不断探索加强执法监督的新路子,努力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体制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中形成了重要的经验和做法,需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改革始终,使改革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提升水平的过程;必须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任,努力打造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必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必须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善作善成的精神状态。他要求,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按照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力争明年底前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刘维寅指出,各级编办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把这项改革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法制部门推进改革。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到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全过程。要建立简政放权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机制,充分用好执法监督成果,将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监督范围。他要求,各级编办要借鉴试点经验,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机构编制工作。在机构设置方面,可参照试点做法,根据执法监督职责任务调整变化情况,结合“三定”工作,在政府法制机构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强化执法监督职责;在编制配备方面,要在现有行政编制总量内,通过内部挖潜、动态调整等方式,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市编办、法制办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