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第二季度山东发放生态补偿金3282万元

23.07.2016  00:43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介绍,2016年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282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333万元,合计发放2949万元。

  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2μg/m3,同比改善5.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4μg/m3,同比改善2.2%;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2μg/m3, 同比改善17.6%;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9μg/m3,同比改善4.9%;“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17.6天,同比增加了7.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30,同比改善4.3%。

  2016年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282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333万元,合计发放2949万元。13市获得省财政补偿,济宁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522万元;青岛、潍坊、威海、日照四市分别向省财政上缴资金6万元、36万元、264万元和27万元。2016年上半年,省向市生态补偿资金7219万元,市向省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淄博市获得省财政补偿最多,为1034万元。

  葛为砚介绍,今年主要工作之一是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划。组织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会议,传达国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5月19日,省政府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提炼了5大类4010个项目,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邀请专家在全省环保系统内进行大气法制定情况的解读。4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新大气法的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审议了检查情况报告。

  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会同省发改委、经信委联合印发《山东省2016-2017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将全省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工作全部提前到2017年。截至目前,全省有61台燃煤机组分别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合计装机容量2256.5万千瓦。二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的生产、出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高污染机动车的监管,推进高污染机动车淘汰。会同省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山东省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三是积极开展VOCs综合整治。组织召开全省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异味污染快速溯源法研究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工作报告和《山东省重点行业工业异味污染快速溯源法工作指南》。四是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对全省514家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与省经信委共同起草了《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此外,还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以省政府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专项执法活动。制定了《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对焦化、火电、钢铁、锅炉、砖瓦窑、炉窑等重点行业的治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9个市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项目应急减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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