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档案局、市人社局联合表彰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5.08.2016  19:43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诚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档、科学管档、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服务工作大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快速发展,日前,菏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决定:授予牡丹区档案局(馆)等46个单位“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市联通公司徐春等55名同志“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先进事迹材料将陆续在《菏泽广播电视报》刊登。
(市档案局 办公室)
责任编辑: 菏泽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