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09.09.2014  12:18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务员局

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14〕10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我省教育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神圣使命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教育事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授予山东省实验中学等200个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霍伟等538名同志“山东省优秀教师”称号,授予济南市姚家小学校长李红等60名同志“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工作者要以山东省优秀教师和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辉形象,为开创我省教育事业新局面,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 山东省优秀教师名单

          3. 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