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更新与维护工作的通知

25.09.2017  09:46

关于开展2017年《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更新与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品质,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城乡建设委工作要求,我们将在《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首批)》的基础上,继续邀请省、市专家和第三方组织开展2017年《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更新与维护的编制工作(以下简称推荐目录),不断丰富和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维护

(一)维护范围

市城乡建设委公布的《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首批)》(济建发﹝2017﹞22号)部件部品和设备。

(二)维护内容

1.销售情况;

2.生产情况;

3.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4.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5.委托第三方质量抽测。

二、目录更新

(一)总体要求

凡从事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生产或销售的企业,在业内享有一定声誉,生产、检测设备齐全,拟申报产品技术先进、生产规范、成熟适用的均可申报。其中:装配式建筑部件生产企业需在济南市具备独立的生产场地。首批《推荐目录》企业若新增部件部品或设备,企业基本信息无变化,在申报资料中可不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其它情况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主要范围

  1.装配式建筑部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部件:预制承重墙、柱、梁、楼板、外墙板、楼梯、空调板、阳台、女儿墙、屋面板;

(2)预制钢结构部件:梁、柱、支撑、钢板剪力墙、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外墙;

(3)木结构部件:梁、柱、支撑、木质承重墙等;

(4)其它。

          2.装配式建筑部品

(1)墙板、隔墙及配套部品、壁柜等;

(2)集成式卫生间和厨房等;

(3)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等;

(4)门窗幕墙及配套部品等;

(5)建筑管件及管材、保温和防水材料等;

(6)一体化装修部品,如地板、集成吊顶等;

(7)建筑设备:部件运输和吊装设备、采暖通风和空调设备、智能控制设备(弱电)等;

(8)其它。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将按照企业申报、材料初审、质量抽检、专家评审、评审公示、确认发布等六个程序开展(具体事宜详见附件1)。

三、入选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生产场地;

3.无产品质量和违法经营的行政处罚记录;

4.具有自动化的生产设备、养护设备和检测设备;

5.具有完备的人员管理体制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6.生产工艺成熟先进,产品质量稳定;

7.其它要求。

(二)提交资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

1.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申请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执行标准及主要规格;

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和设计图纸;

5.产品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

6.产品主要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2016年产品工程使用清单(附供货合同);

9.近两年没有因提供虚假质量文件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被处罚的诚信承诺书;

10.其它质量证明材料。

四、动态评审

(一)《推荐目录》编制实行动态评审,《推荐目录》内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生产,加强原材料进厂以及产品出厂检验,如出现不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二)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将在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

1.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故;

2.评审、复评、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

3.以假冒手段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推荐的;

4.擅自转让、出借、涂改或篡改推荐目录的;

5.涂改、伪造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检验报告的。

(三)各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在使用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时,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进行进场验收、复验和检验。

五、扶持政策

  (一)鼓励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选用《推荐目录》内的企业和部件部品。

      (二)对于采用《推荐目录》内部件、部品的单位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装配式建筑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申报资料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于2017年10月6日前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济南市历下区14306号建设档案大厦3楼301室)。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电话:61378885

                    张学辉      联系电话:61378971

 

附件:1.推荐目录更新申报程序

2.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申请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9月22日

 

附件1

推荐目录更新申报程序

 

为保证目录更新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我们将按照以下6个方面进行评审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报

目录》编制遵循“公平、公开、自愿”的基本原则,由部件部品等生产企业向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提交《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申请表》(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

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依据《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编制标准》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资料齐全、技术先进、适用可行的部件部品生产企业名单纳入目录储备名单。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退回。

        三、质量抽检

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储备名单内企业申报的部件部品进行质量抽检。其主要检测原则如下:

1.部品抽检,主要对使用功能进行抽检。

2.部件抽检,主要对结构性进行抽检。

各项检测达到国家现行标准的,纳入《推荐目录》备选名单。

        四、专家评审

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等方面的专家对备选名单内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评审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将在济南建设网(http://www.jncc.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61378970。

六、确认发布

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的企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其列入《济南市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推荐目录》,并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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