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改新规划: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9岁左右

14.12.2017  14:47
  原标题:山东医改新规划出炉: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9岁左右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人人将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规划》提出,到2020年,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4‰和5‰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每个街道或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政府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村卫生室服务体系,原则上按每2000-4000人的农村服务人口设置1所卫生室,每所卫生室配有2-4名取得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实现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强化医保杠杆作用,对双向转诊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优化转诊服务,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诊疗、优先住院等便利。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规划》要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规范公立医院改制,推进国有企业医院分离移交和改制试点,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等不进行改制。

  公立医院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公立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鼓励试行院长年薪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供应问题

  规划文件提到,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报销政策,重点保障大病、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报销费用。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保证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不降低。

  鼓励试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快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临床急需新药及儿童用药等的审评审批。加快重大传染病用药、儿童用药的研发和生产。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支持药品、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力争培育1-2家年销售额过200亿、2-3家年销售额过100亿的跨区域经营大型医药商业集团,药品批发前1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0%以上。

  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不得要求患者到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记者 彭芳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