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坚持科学规划龙头引领 全面发展全域旅游

22.09.2018  18:44

    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科学规划龙头引领,优化发展布局,全面发展全域旅游。

    各级政府将旅游主管部门纳入规划委员会,将旅游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各级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功能区规划,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休闲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用海需求,旅游部门要参与相关旅游影响评价。旅游发展规划由各级政府组织编制,应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跨行政区域的旅游规划由共同的上一级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政府协商统一编制。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应当符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经同级旅游部门审核后,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实施。

    统筹文化和旅游休闲发展,编制实施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旅游专项规划、旅游功能区专项规划、乡村旅游提升规划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旅游产品指导目录,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休闲重要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应制定实施分工方案与细则。

    按照“海陆统筹、城乡一体、区域协同、覆盖全域”原则,推进城乡旅游充分发展、东中西均衡发展,构建“十大文化品牌旅游目的地+旅游城市+旅游连绵带+旅游度假区与旅游景区+旅游镇村”旅游目的地体系。重点推进一圈、两带、六区、八大风景廊道建设。一圈:省会城市群旅游圈;两带:仙境海岸休闲度假连绵带、大运河文化旅游经济带;六区:济南—泰安—曲阜—邹城山水文化旅游、青岛海洋山岳城市旅游、烟台威海山海岛综合旅游、日照滨海旅游、沂蒙红色文化旅游、黄河三角洲生态旅游“六大特色旅游功能区”;八大风景廊道:仙境海岸、山水圣人、亲情沂蒙、齐长城、大运河、水浒、黄河、鲁中山区风景廊道,形成点、线、面全面发展的全域旅游空间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