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宣传《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

13.04.2015  15:36

  4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艺华,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局局长王安德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和解读《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强主持发布会。中央、省直、济南和香港的40余家媒体60余名记者参加发布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7日,各级各类媒体刊播原创稿件50余篇,转载相关报道近500篇(次)。 

  王艺华在发布会上介绍,4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地方省份第一部关于南水北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南水北调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条例》共8章58条,紧紧围绕南水北调工作主线,以立法形式强化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质保护、水量调度、用水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管理机构和运行单位职责,规定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确立了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水量调度工作原则,规范了用水管理,明确了水污染防治与水质保护的工作责任,彰显了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王艺华还介绍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的整体概况、《条例》的立法背景、特点以及下一步宣传贯彻《条例》的措施和打算。王安德局长、省水利厅新闻发言人徐希进总工程师、省南水北调局罗辉副局长分别就人民网、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记者提出的“南水北调工程对山东的综合带动效益”、“南水北调工程的调度运行及作用的发挥”、“南水北调工程如何保障调水水质”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和解读。 

  此次新闻发布会引起了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各级媒体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发了大量稿件,做了详细报道和深入解读。新华社播发电通讯稿《首部南水北调地方性法规出台》,被219家媒体转载。人民日报在头版刊发消息《首部南水北调地方性法规出炉——水质保护列入县级以上政府考核内容》,人民网刊发《中国首部地方性南水北调法规在鲁出炉》,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中国首部南水北调地方性法规出炉》,中新社刊发《山东首设地方法规保障南水北调工程》,中国青年报刊发《中国首部南水北调地方性法规出炉》。大众日报刊发《山东颁布首部南水北调地方性法规推行区域综合水价》,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栏目播出《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5月1日起施行》,齐鲁晚报刊发《山东南水北调条例“五一”正式实施》,山东商报发表《南水北调山东沿线采砂排污最高可罚5万》。济南时报刊发《南水北调东线达地表水Ⅲ类水质 南四湖东平湖将拆网箱》,济南电视台“济南新闻”栏目播出《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大众网、齐鲁网、中国山东网、鲁网等省重点新闻网站对此次发布会进行了同步图文视频直播,并在首页头条等重要位置连续刊发了10多篇稿件。省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山东发布及时直播了5篇稿件。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中新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农业新闻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凤凰等知名商业网站都刊发或转载了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