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创新实行计生事项全程上门代办制度”项目获全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创新奖”

27.07.2016  03:07

  按照国家和省、市抓好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精神,2014年6月,无棣县卫生计生局制定出台《关于实行计划生育事项全程代办工作的意见》,按照形式个性化、工作人性化、服务温馨化的要求,就二孩《生育证》、《一孩生育登记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办理,收集填报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有关证明和申报材料等六事项,实行镇街和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代办制,彻底破解群众“办证难”,促进了全县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9.6%。 

   一是明确代办人员和服务原则。 镇(街道)计生办包村人员为乡级代办员,村(居、单位)计生专职主任为村级代办员。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对代办员进行全面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代办项目、工作标准、规范用语等进行系统培训,做到政策精通、业务熟练。代办服务坚持依法合规、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和群众自愿的原则。 

   二是严格代办程序。 代办各类计生证件、证明材料时,由村级代办员及时征求群众意愿,详细告知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资料齐全后,报乡级代办员或镇(街道)计生办,按程序办理。严格落实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夫妻均属省内的办理的,当天办结,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跨省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对特殊情况的通过承诺制进行办理。属于“失独”、伤残、重大疾病等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代办员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帮助其填写申报材料。 

   三是做好服务对象资料的保管与交接工作。 镇(街道)、村(居、单位)两级计生“代办员”对收取的服务对象证件、证明和有关资料实行交接制度,认真填写资料交接单,做到妥善保管与交接,同时,对所有证件证明及有关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四是开展“部门联动、党员联户、服务连心”活动。 将代办服务融入基层党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爱流动和留守家庭等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5年,全县共有申请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3688对、办理一孩出生登记夫妇2962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546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81个家庭享受计生工作人员的代办服务,为群众联系孕期保健、产后康复、查环查孕及落实节育措施等预约和咨询服务1.2万余人次,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计生干部被誉为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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