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分级认定古树名木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认养

29.06.2018  16:37

    中新网济南6月29日电 (孙宏瑗)自7月1日起,山东将对该省古树名木进行分级认定与保护,鼓励个人、团体通过认捐和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古树名木。山东省政府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保护古树名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优良传统、普及科学知识、增强民众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山东省林业厅副厅长马福义介绍说,山东将对全省名木和树龄在500年以上、300年以上不满500年、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制度,保护范围分别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2米、1米。

    “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建档挂牌、病虫害防治、复壮抢救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山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保护、认养古树名木。”马福义表示,根据保护级别、捐资数额、地理位置等情况,约定捐资人、认养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署名、冠名。

    “法律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支撑和基础。”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孙成文说,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悬挂重物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行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旦构成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东还将成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通过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等方式,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

    据调查数据显示,山东省古树名木总计34.9万余株,其中单株古树8517株,古树群1165处、34万余株,名木800株,分属于46科、99属、184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