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过“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3.10.2018  00:55

   中国山东网10月12日讯 (记者 刘自锐)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山东新确定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将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通过“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贾峰说,介绍,为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转版升级,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新版标准和认证知识的宣贯培训和专题讲座,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32545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2015版标准换版升级,超额完成预定工作目标,有效提高了山东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8〕22号)文件中提出,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这些政策和意见规定:省财政对新确定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对获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通过“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作者:刘自锐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