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让信访群众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

14.12.2015  21:15

人民网济南12月14日电(陈心同)1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济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会议。会议指出,山东将于明年1月底前,在省、市、县(区)三级建立由律师协会派驻检察机关的“律师服务室”,让信访群众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

据悉,这在全国检察机关还是首家。

据记者了解,今年,济南、临沂、日照等地已经开展相关试点工作,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66件,息诉199件。

据介绍,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主要是为信访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请律师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代理申诉,以及帮助信访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等。

信访群众如需律师为其代理申诉,可以自愿有偿委托,并可以从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公示的律师库中选择律师,律师会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经济特别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济南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要注意保持律师的客观独立性,避免使律师成为帮助检察机关接访的“说客”。

为了避免这一问题,济南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会签了有关文件,由律师协会在全市选拔了24名执业经验丰富、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到市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目前,济南市检察院和所辖十个县(区)院已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根据山东省检察院的有关指导意见,律师可以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分析、评议。在这期间,如果发现检察机关原案件办理中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检察机关有专人,按照专门办理流程,来依法处理和答复。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霍建平认为,对信访群众而言,拥有公益法律顾问,申诉会更加合法、更加有效;对检察机关而言,可以借助律师这一社会第三方的力量,推动化解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省人民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成波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还将针对该项工作,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让信访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