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让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合作共赢

02.09.2014  18:40

  初秋的三江平原,绿浪翻滚,一望无际的稻田长势喜人。

  龙江熟,天下足。2008年以来,全省粮食总产量以年均近100亿斤的速度增加,先后跨越了700亿、800亿、900亿、1000亿、1100亿和1200亿6个百亿斤台阶,粮食总产量、新增量、商品量、调出量均居全国首位。

  “中国人每10碗饭中,就有1碗来自黑龙江”,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说,抓住国务院批复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历史机遇,黑龙江正努力从产粮大省迈向农业强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合作共赢

  黑龙江是传统的粮食主产区,农民致富门道少,如何实现“中华大粮仓”与“自家小钱库”的双赢?

  “要让农民成为有尊严的职业,就得先让农业成为体面而又赚钱的职业,让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合作共赢”,黑龙江省农委主任王忠林说。

  克山县仁发合作社的发展佐证了王忠林的“判断”。合作社成立之初的2009年,7户入社社员租种土地1100亩,还连不成片,大机械派不上用场,只好雇“小四轮”耕作,当年亏损187万元。经过几年发展,去年入社农民2436户,土地50159亩,实现总收入1.05亿元,社员每亩分红922元,是未入社农民种地收益的2倍以上。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5700多万亩,同比增长12%。201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63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38元,连续3年位居全国前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