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实配备训练单位基础保障科研医务人员的通知

25.05.2015  11:04

各训练单位、省体育科研中心、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十三运周期省优秀运动队基础科技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省体育科研中心和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的人才优势,拟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挑选部分科研医务人员充实到运动队基础保障团队,弥补训练单位基础保障力量的不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人员条件

(一)人事关系在省体育科研中心或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

(二)要符合《山东省体育局十三运周期科研医务人员管理办法》(鲁体科教字〔2015〕4号)(以下称“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基础保障科研医务人员应当熟悉所服务项目的基本训练规律和比赛特点,掌握伤病预防与治疗、身体机能评定、训练监控、营养膳食等基础科技保障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能够根据队伍实际提出有效的伤病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基础科技保障的整体方案,做好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并建立重点运动员科技档案;

(三)能履行《管理办法》中基础保障科研医务人员的相关义务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

二、政策保障

(一)各训练单位及省体育科研中心、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第三章《政策激励》中的相关规定,为通过“双向选择”下基层的科研医务人员提供相关保障;

(二)省体育局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通过“双向选择”下基层的科研医务人员在政策激励、科研经费支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三、相关要求

(一)5月 26日前,省体育科研中心、运动康复研究中心将《“双向选择”科研医务人员基本信息表》和《人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2)报局科教处。

(二)5月28日召开“双向选择”现场答辩会;训练单位根据科研医务人员的答辩情况填报“双向选择”意向书。

(三)局科教处汇总意向书,形成“双向选择”方案报局领导批准,6月初各单位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后,选定的科研医务人员下队服务。

联 系 人:张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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