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换证零收费 只需填“一表”

29.09.2015  14:03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创新创业,国务院从2014年6月起开启了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的进程。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具体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办理流程、适用范围等内容做了进一步明确。

  一个窗口

  企业登记到工商窗口办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从10月1日起实行“一窗受理”登记模式。“一个窗口”就是工商登记窗口。由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三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由这个窗口“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统一解答咨询、办理登记业务,在一个窗口完成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整个过程。而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多个部门的业务窗口,依次办理。

  一张表格

  囊括各部门需采集信息

  以前企业注册登记时,各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采集表格,企业要填多份表格,很多信息属于重复采集。这次改革后,全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一表登记”和“一套材料”申请,“一表”涵盖了各部门需要采集的信息。

  以后企业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一次审核”后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来企业申办“三证”要重复准备多份申请材料,现在只需准备一套申请材料,企业办事更加方便了。

  一项“福利”

  换发统一执照不收任何费用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企业达到131万家。这些存量企业都已经办理了三证,如何申请更换的“一照一码”?

  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设立过渡期,为今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原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从10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已设立企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登记部门直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也可根据需求,直接申请换发。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换发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及换照等工作中“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一大便利

  “一照一码”全国通用

  据了解,“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相当于企业唯一的“身份证”,统一代码就是“身份证号”。改革后,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等机构及其他经营场合证明其市场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并且全国通用。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不需要再携带一摞证照办事了。

  从使用范围上来看,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外资、含分支机构)。因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政策,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此次改革,相关登记、管理制度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