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证实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卫东自缢身亡

10.12.2016  14:10

   大众网12月9日讯 据泰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泰安公安消息,12月8日下午,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中共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卫东同志自缢身亡。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符合自杀特征。

   刘卫东简历

  刘卫东,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山东肥城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入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78.10-1980.07 泰安师专化学系学生;

  1980.07-1982.02 肥城县王瓜店公社团委干事;

  1982.02-1983.08 肥城县王瓜店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3.08-1985.03 肥城县委组织部干事、县委办公室秘书;

  1985.03-1986.12   肥城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1986.12-1987.04 泰安市委组织部干事;

  1987.04-1989.04 泰安市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调研室副主任;

  1989.04-1993.01 泰安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1993.01-1994.09 泰安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1994.09-1996.01 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级巡视员、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1996.01-1997.12 泰安市郊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03-1996.06在省委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1995.09-1997.12在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2 肥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2-2003.01 肥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1-2007.01 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2001.09-2004.06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1-2008.09 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9-2009.02 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宁阳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2-2009.03 泰安市副市级干部,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宁阳县委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3-2010.12 泰安市副市级干部,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12-2011.12 泰安市委常委,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2012.02 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2-泰安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