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儿童影视分级应有法定标准

21.12.2014  12:37

    12月19日,中国首个民间儿童影视剧分级制度推出。这一名为中国儿童影视剧分级标准的分级制度,将儿童影视剧分为五级:TV-K(2-6岁)、TV-G(6-7岁)、TV-7(7-10岁)、TV-PG(10-14岁)、TV-14(14岁以上)。根据该分级制度,《喜羊羊与灰太狼》为TV-G(6-7岁),《熊出没》为TV-PG(10-14岁)。

    这当然是个好消息,虽然这来自于民间的自发而非官方正式出台,但也表明儿童影视剧分级管理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第一步。成人社会为了保护孩子在观赏各种儿童影视剧时,免受不必要的精神伤害,就应当通过相对标准化的分级,来提醒家长做好规避,避免让那些不适宜某个年龄段的儿童影视剧被“灌输”给孩子。     影视剧运用了声音、语言符号、文字符号和动态图像等多种视听和互动表现形式,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对现代人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乃至个性和人格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对孩子产生影响的,又不仅仅是影视剧,还包括动漫、游戏等。这些领域同样需要分级制。     也许大家对于之前的“灰太狼烤羊案”还记忆犹新。一名10岁小孩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将只有7岁、4岁的兄弟俩绑在树上“烤羊”,当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除了点火孩子的父母要承担60%的责任以外,动画片制作公司要承担15%的责任,赔偿伤者3.9万余元。这一案例,几乎就是当下儿童影视剧没有分级制而面临的现实尴尬。制作者不知道边界在哪里,随时可能触碰文化禁忌、儿童权益保障等雷区。家长和孩子们同样茫然无措,面对海量的儿童影视剧无从选择。     实际上,国内很多领域的审查监管制度,大多时候是把大人当小孩看待,有时候又把小孩当大人一样对待。分级管理的好处就是改变内容审查方式,依照更为科学的方法来实行政府管理。     就以对孩子成长影响较大的动漫为例,在动漫产业非常成熟的日本,按照读者群的年龄和性别,就分为儿童漫画、少年漫画、少女漫画、青年漫画、女性漫画和成人漫画。不同级别的漫画在书店里必须在不同区域摆放,并有专人监督。如果售货员觉得购买者年龄不够,会主动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在韩国,动漫领域也有分级制度,将文化产品分为全年龄、12岁以上、15岁以上与18岁以上几个级别。     香港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管制范围也包括动漫,台湾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则分得更细。     目前,中国动漫所属的文化领域,虽然已经出台了出版品、音像制品、电视剧和电影等方面的管理条例和审查规定,但实际上,只是解决了“禁”的问题,没有涉及到要“限”的内容,致使制度层面过于简单,缺少可操作性。     这一问题在民间儿童影视剧分级制度上同样存在。由于这个分级制度完全是民间草创,因此不具备任何强制力,最多只能提醒家长,在选择儿童影视剧给孩子看的时候,多一些参考。但那些肆无忌惮的粗口、情色的强暴场面、荤俗的台词以及血腥暴力的镜头,无孔不入,哪怕家长耗费更多的精力,恐怕也无法完全禁绝此类“少儿不宜”侵占孩子的眼帘和心灵。     不过,套用一句老话说,分级制,有总比没有好,走出第一步是最为关键的。就此意义而言,哪怕仅仅是民间版,也需要在儿童影视之外,扩展到更多领域。分级制不仅有利于形成百花齐放的创作氛围,促进社会价值多元化的形成,也利于规范影视、动漫和游戏市场,提升其良好形象,促进相关消费市场的成熟和产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过滤不恰当的信息,防止未成年人沾染不良习气。     当然,民间版的儿童影视分级制度出台,也是一个明显的信号,那就是有关影视、动漫和游戏的各类分级制度,迟迟拖延不如尽早出台,这股来自民间的强大声音,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不会掩耳无视。如果说成人版的影视及其他文艺作品分级制度,限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出台,那么针对未成年人的文艺作品分级,则已经是迫在眉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