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能

08.06.2016  12:11

 

      今年以来,兰陵县司法局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多样化的立体调解方式,主动对接百姓需求,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整合资源,打造服务平台。整合服务平台,依托县人民调解中心,规划建设了近800平方米的标准化办公场所,内设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综合调解室和专业调解室,各调解室统一标识、统一配备、统一制度、同时运转,形成并列式矛盾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基础,整合信访及群众工作、综治等单位力量,成立了18个乡镇调解中心,全县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各乡(镇)、村调解机构为支撑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服务队伍,配备28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根据专业调解室的分工,派驻交警、卫生、民政、人社、国土等5个单位集中办公,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抽调6名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的正式工作人员,安排到各调解室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二是创新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打破传统的调解单一模式,充分发挥县人民调解中心在三调对接中的基础平台作用,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与配合,形成与公、检、法、纪监、信访等部门多调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县人民调解中心发挥纠纷直接调处、分流、督办、回访、应急指挥等职能,各乡镇调解中心在县调解中心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参与纠纷调解。
      三是强化保障,夯实服务基础。强化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县人民调解中心经费由县财政全部承担,乡镇调解经费由县乡共同承担。试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办案补贴经费按照案件调处的难易程度分为一般纠纷、重大纠纷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三类,每件分别给予50、100、200元的补助,结合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难易程度、调解质量制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和办法,突出奖励矛盾纠纷排查好、调解好、工作成绩显著的调解员。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县人民调解中心设立了培训中心,每年对全县所有调解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轮训,提升调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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