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四项措施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19.06.2015  19:46

一、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 加大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1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对清理甄别后的一般债务纳入公共预算,专项债务纳入基金预算。

二、大力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对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确需保留的专项都要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有明确的设立依据及时限,对保留的专项实行“因素法”分配或竞争择优安排,2015年市级财政专项从去年的60项进一步压缩到26项。

三、完善结余结转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 在项目安排上,优先使用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对经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检查发现结余结转数额较大,并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和具体使用安排的部门,将适当减少部门的项目经费拨款预算。

四、加快消化结余结转资金。 在2013年清理预算内长期挂账资金、收回两年以上未使用资金和盘活财政专户资金的基础上,2014年市财政继续收回两年以上未使用资金3494万元,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民生等重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