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出台财政政策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1.08.2016  12:05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三个市民化”,省政府日前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支持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支持构建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支持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产城、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市民化等。力争到2018年构建起功能完备、责权明晰、科学规范、保障有力的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