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累计筹资近亿元保护传统村落

15.05.2015  12:25

 

      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省财政本着“科学发展、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城镇化发展资金2080万元,按照每村20万元补助标准,用于我省104个传统建筑风貌较为完整、选址和格局具有传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丰富的传统村落,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做好传统村落的文化景观、历史文物、乡土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传统村落241个,其中省级204个,国家级37个。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9880万元,支持我省传统村落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村落保护和整体发展基础,全力打造可持续的传统村落保护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