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围绕”升级财政配置 山东实施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5日讯 (记者 刘自锐) 15日,山东省政府举行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有关情况发布会。会议中指出,山东出台了《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为“意见”),对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做出了一次重大调整和全面创新。总的改革思路是“先集中、后均衡、强激励、促发展”,通过进一步理顺各级财政分配关系,优化全省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调控保障作用,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为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围绕”。
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将省级与市县之间的主体税种及资源财产类税收增量的分享比例,由15%:85%调整为20%:80%,目的是适当提高省级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均衡地区间、级次间财力差异,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各地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八大类17项基本公共服务列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并打破按东、中、西区域划分进行补助的老办法,改按人均财力和人均支出水平,精准确定省对市县的分档分担办法,减轻基层民生支出压力,更好地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完善省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省级因此次体制改革新集中的财力,将重点用于增加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刘兴云说,为强化财政体制激励引导作用,省级聚焦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奖励、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收入结构优化奖励等“六项机制”,运用财税利益调节杠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起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导向,调动各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同时,2019-2020年实施增值税收入激励政策,对省级因此次体制改革新集中的增值税收入予以全额返还,鼓励各地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围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为强化市县环境保护责任,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9年起,根据各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一定标准,向设区市政府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基金。
省级所收取的调节基金,60%返还上缴地区,其余部分将统筹用于建立大气、水、节能减排奖惩机制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实施这项政策,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从制度上对污染物排放形成制约,引导各地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基金的征收对象是各市政府,不是面向社会收取的,省委、省政府要求任何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或转嫁,严禁加重企业负担。
最后,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省财政直管县体制改革。为整体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不影响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前提下,将省财政直管县范围扩大到41个县(市),先从最薄弱县管起,既为各市发展减轻负担,又为薄弱县加快发展创造条件。改革后,省级将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补助、政府债券额度等方面,对41个省财政直管县实行“直通车”政策,重点是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重大民生政策省级分担比例,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解除县域发展的后顾之忧。
同时,中央切块下达以及省级安排的各类乡村振兴、产业扶持、区域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省财政直管县倾斜力度,解决基层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提升县域要素集聚能力,支持薄弱县加快跨越发展。
作者:刘自锐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