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安丘市严格落实“三责任一承诺”制度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5.05.2015  15:30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 安丘市严格落实“三责任一承诺”制度,市镇村三级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与辖区内种植业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书内容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药经营、使用监管,落实初级农产品检测任务和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诺书由种植业户承诺坚决不使用高毒农药,遵守农产品上市检测制度,未经检测的农产品不上市销售,配合上级抽样检测等内容,承诺书背面印有安丘市人民政府禁止销售使用的55种农药目录和举报电话。

  为确保“三责任一承诺”签订效果,村级《责任书》由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签字承担监督责任,《承诺书》签订由村级监管员具体负责,必须保证种植户本人签名按手印,不准他人代写代签,为防止代写代签现象,安排执法人员采取电话抽查和到村进户暗访调查相结合,检查签订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并列入各镇街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时与村级监管员岗位补贴挂钩。今年共签订市镇村三级《责任书》1300余份,《承诺书》15万余份,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责任一承诺”以“军令状”的形式明确了各级责任,扎紧了了农产品生产和监管主体责任的“篱笆”,抓住了问题的根本,形成了层层监管、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丘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