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林业局落实责任、完善制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2.06.2016  16:12

今年以来,莱阳市林业局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分工体制。局长、党委书记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一岗双责”,逐级明确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了每个岗位、每个人。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局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扎实开展履职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林业重点领域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工作效能再提升,工作作风再转变。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委和局属各部门、镇街林业站分别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进行,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