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发出通知要求省管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担当

29.07.2016  18:33

    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先后发出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做到“三个坚持,三个强化”。 一是 坚持党委成员带头,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各级党委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落实问责,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干部的言行。 二是 坚持拓宽学习渠道,强化学习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探讨学,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三是 坚持全面系统结合,强化拓展延伸。注重与学习习总书记“七一”讲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并督促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真抓实学。要抓好贯彻实施,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 突出责任传导,形成有力震慑。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并推动问责向基层支部延伸。 二是 突出问题导向,从严监督问责。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等方面问题进行排查,抓一批典型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问责,又要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领导干部问责。 三是 突出务实管用,推进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企业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升企业党的建设水平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抓好学习贯彻,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 提高思想认识,领会重要意义。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 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运用多种方式,切实组织好学习。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相结合,切实提高“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三是 严格贯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政治责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的狠劲儿,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精准执纪、善于问责,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要勇于担当、敢于问责,真正将《问责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要加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推进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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