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000万元提到20亿元 济南做了最大补偿"资金池"

17.08.2019  11:51

  为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济南出新政撬动引导银行新增信贷投放300亿元贷款补偿比例高于省标准10个百分点政策覆盖期限拉长充分凸显普惠性

  资金池规模扩大、风险补偿标准提高、补偿时效更人性化……8月16日,济南市召开《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从4000万元大幅提高到20亿元,规模居全省第一位。据测算,20亿元资金池将引导银行向济南中小微企业新增信贷投放300亿元以上。

   补偿标准提高

   最高补偿本金损失50%

  《实施办法》由济南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制定,主要目标是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同时提高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额度,从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在补偿力度上,按贷款总额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三个区间内分别执行40%、30%、20%的补偿比例,高于省标准10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同时,对符合《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工〔2019〕1号)的济南地区的不良贷款项目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条件,在省级补偿基础上,再给予10个百分点补偿,最高补偿本金损失50%。

   惠及面更广

   贷款发放日期前延至今年1月1日

  与其他各类专项风险补偿资金相比,这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普惠性。

  其中,合作银行包含济南辖区内依法设立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所有商业和政策性银行。同时,覆盖企业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凡是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均为支持对象。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暂不纳入范围。

  在贷款类型上,包括流动资金、技术改造类用途贷款,以及向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均纳入补偿范围。

  另外,覆盖期限也更广。包括合作银行2019年至2021年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发放日期前延至2019年1月1日。

   时效性更人性化

   逾期超过60天即可申请补偿

  在补偿时效性方面,《实施办法》规定,中小微企业贷款评定为次级类别或逾期超过60天时即启动补偿程序,明确补偿资金可用于冲抵贷款本金损失。

  在全国范围来看,各地采用直接补偿金融机构损失的做法,在确定损失时一般有以下两个时间节点,一是由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确定为“不良”;二是由法院立案通知书确定为“损失”。这些标准都是一种事后的补偿,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损失,但无法有效消除银行机构内部考核压力。

  为此,济南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再结合本地银行金融机构的情况,充分调研论证,将补偿申请的节点确定为“首次评定为次级类别或逾期超过60天”,其中逾期超过60天即可申请补偿,这在全国还算首创。通过将补贴操作提前,补偿金可直接冲抵贷款本金损失,及时有效消除银行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压力,体现风险补偿的政策效力。

   政策导向性强

   对首笔贷等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

  为鼓励银行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服务,《实施办法》对1000万元以下普惠性贷款补偿比例最高。

  同时,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首次贷”的融资痛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特点,办法明确对首笔贷、纯信用贷、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为支持济南市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库企业贷款,提高补偿比例。(新时报记者董莉)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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