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旬老太索要赡养费将仨儿告上法庭:每人每月给400

14.12.2015  21:18

  83岁的杨老太太育有四子,20多年前丈夫去世后改嫁到蓬莱。4年前,老伴去世,老人每月仅靠460元的遗属生活补助费生活。去年4月份,杨家老大儿子将老太太接到芝罘区家中居住,2014年5月3日,杨老太太因骨折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5667元。此时,二儿子已经去世。

  2015年4月,杨老太太将杨老大、杨老三、杨老四告上法庭,要求三个儿子从2014年5月起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786元,每人支付医疗费1889元,此后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由三人均摊。

  杨老三说自己是电气焊工,没有固定收入,妻子是残疾人,他每月只能支付200元;杨老大有一个30多岁的弱智儿子,是一级残疾,家庭条件也一般。

  三个儿子对赡养老人表示同意,但对赡养方式存在争议。杨老三表示,自己每年只掏1000元赡养费,老人由兄弟三人轮流照顾。经过近一个小时调解,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认为,老太太年岁已高,尽管每月有一定收入,但不能免除三被告的赡养义务。法院判决被告三人10日内分别给杨老太太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的赡养费7500元。自2016年1月起,三人每月给杨老太太赡养费400元,20日前自行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