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鸟被判刑 山东一年审理565起环境资源刑事案

05.06.2017  21:34
  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高院获悉,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565件,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1568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367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8件。

  去年6月至今,山东省各级法院共审理涉及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制污排污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65件;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1568件,审结2085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367件,审结1198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8件,目前共审结5件。

  其中,德州庆云县法院审结的县检察院诉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和积极示范作用。被告人张某全在微山湖水域以投毒方式非法猎捕“三有动物”骨顶鸡12只,被判犯非法狩猎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没收汽油挂桨机、玻璃钢船、鱼叉等捕猎工具一宗。

  今年,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达到10家,设有专门合议庭13个,初步形成了三级法院相衔接的审判机构格局。记者 贺辉

   [编辑: 张珍珍]
《经济导报》:山东将设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账户
  为解决环境损害修复的资金难题,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