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1至10月立案501起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3人

04.12.2015  22:50

齐鲁网 12月3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今年以来,滨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违纪线索488起,立案50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77人。

加强工作力度,坚守纪律底线。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对中央和省纪委批转的要结果件,由市纪委直接查办;对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线索,由市纪委作为要结果件转交县区纪委办理。同时还采取市纪委派员领办模式,市县两级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纪委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切实提高突破能力和审查效率。

突出抓早抓小,增强监督实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动辄则就、小错即纠,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通报曝光等方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1起,处理2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人,对16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了教育和震慑力度。

坚持快查快结,提高工作效率。把快查快结要求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从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核查、办结处分到通报曝光,力求时间短、速度快、质量高。

统筹优势资源,发挥整体合力。整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纪律审查骨干,组建纪律审查办案骨干人才库,对人员力量统一调配,根据案情需要,灵活采取异地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形式,构建形成上下一体、协作紧密、运转有序的审查模式。进一步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案件协调,增强工作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