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晒”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超三成涉及“公车”

11.02.2015  10:50

        摘    要:近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记者梳理发现,在这9起典型问题中,有3起涉及“公车”,2起涉及违规收取会费,1起涉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起涉及公款旅游,1起涉及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1起涉及违规列支招待费。

  近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晒”出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记者梳理发现,在这9起典型问题中,有3起涉及“公车”,2起涉及违规收取会费,1起涉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起涉及公款旅游,1起涉及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1起涉及违规列支招待费。

  这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淄博市桓台县盐务局干部公车私用。桓台县纪委给予批准和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局长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排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办公室主任张连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请求和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内退职工王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王军、王平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县盐务局领导班子作出检查。

  淄博市临淄区苗圃主任陈金洲公车私用、违规兼职取酬。经临淄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金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李荣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山东铝业公司党委给予李荣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大南庄村支部书记王祥才等公款旅游。陶庄镇党委给予王祥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邓安益、党支部委员褚衍芝党内警告处分,由参加人员个人承担全部旅游费用。

  枣庄滕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借用滕州市绿色农资推广应用协会名义违规收取会费。滕州市纪委给予滕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韩有国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薛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薛城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服务协会违规收取会费。薛城区纪委给予薛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韩玉东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桥梁检测中心违规将工程用车作为领导公务用车。经市公路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桥梁检测中心副主任李军行政警告处分;市纪委对桥梁检测中心主任李德月进行诫勉谈话。

  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经管站站长高俊瑞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莱城区监察局给予高俊瑞行政警告处分。

  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镇刑彦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明义、会计冯香玲违规列支招待费。东明县纪委决定给予张明义、冯香玲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赵云龙   网络编辑:高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