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区春节期间查处10起酒后驾驶行为

25.02.2015  11:56

   中国山东网2月24日讯 (记者 张敏敏 通讯员 张志扬)记者从济南天桥交警大队了解到,春节期间,天桥区在年二十九、年初一、年初三开展了三次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整治“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10起,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3起。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晚上8点,在天桥辖区清河北路板桥路口一辆轿车被民警拦下,经过吹气检测,司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该车移到路边,对司机进一步进行呼气测试,经过测试司机的酒精呼气值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机一看测试值,顿时害怕了,忙说自己只是中午聚会喝了两瓶啤酒,都休息一下午了,觉得没事了,没想到居然是醉驾,最后居然哭了起来。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晚上8点10分左右,在水屯北路民警在对过往司机进行依法检查时,一辆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忽然加速企图逃避民警的检查,经过多名民警的层层拦截,摩托车最终被拦下,在民警问为何加速逃避检查时,驾驶员一开口就是一股浓烈的酒气。经过检测,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值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春节期间,天桥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严查行动。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朋友聚会等应酬越来越多,但是驾驶员一定要牢记,酒后坚决不驾驶机动车!为了自己和家人,一定要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