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3起重大事故处理结果 2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1.08.2015  12:48

   中国山东网8月11日讯 (记者 孙杰)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包括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蓬莱“11.19”校车事故在内的3起重大交通事故已经批复结案,共有22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去年11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龙乌高速莱州段“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兰陵县兰陵顺天运输有限公司“5.9”挡土墙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重大安全事故。这4起重大事故共造成52人死亡,损失惨重。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世瑛告诉记者,目前,寿光“11.16”重大火灾、蓬莱“11.19”和莱州“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批复结案,有22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事故调查报告已全文公布。“兰陵县“5.9”重大挡土墙坍塌事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调查报告正按程序报批。”

  据悉,今年以来,山东省安监局还对4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对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2个市和4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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