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去年查处45起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

27.03.2015  14:09




  本报讯(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张静静 陈东学) 近日,记者从莒县公安局了解到,为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2014年以来,莒县公安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取得突出成效,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2014年以来,共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件4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9人;收缴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150余万头,礼花、礼炮710余箱,花雷12960个,原材料3700斤,并集中进行了销毁。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召开会议全警动员,由机关各单位包联辖区派出所,并牵头组织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联合组成县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办公室,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其后又5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清查收缴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深化“打非治违”。此外,进一步明确了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和单位、村居的监管责任,县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单位、村户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各派出所民警也将辖区分片包干,压实责任、落实到人。

  “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高密度宣传也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心防”宣传“全覆盖、无盲区”,营造自觉守法、严打非法的浓厚氛围。一方面,充分利用微博、QQ、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作用,教育、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线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现场宣传,通过举办安全宣传月、主题宣传日、法制讲座、警民恳谈、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共组装宣传车186台,粉刷永久性标语7300余条,悬挂横幅12500余幅,张贴“收缴通告”和标语21300余张(条),印发宣传材料103万余份,制作《致命的烟花》警示教育片,发放光盘100余个、播放2200余场次,发送系列宣传短信23万余条,举办法制讲座、警民恳谈580余场次。深入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25场次,实现“教育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教育效果。最后,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奖励基金,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广辟线索来源,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最大限度地挤压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生存空间。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3条,查获涉爆违法犯罪人员30人(多为非法经营者),兑现奖金5万元。    “在严管严查工作中,始终坚持‘不漏一个场所、不留一丝隐患’的要求,会同安监等部门,充分利用摩尔探测仪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一建立排查台账,登记造册。”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坚持跟踪问效,对已经检查过的场所、部位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确保隐患彻底根除。坚持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相结合,新建、整合仓库视频监控、道路运输监控、末端流向监控,综合采取实地检查、设卡盘查、视频抽查、系统巡查等有效方式,实现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环节的动态监管。

  此外,研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系统”,对摸排出的380名非法制售烟花爆竹重点人员,根据风险等级,将其划分为“红、黄、绿”三级进行管控(“”色代表近两年来受过公安机关打击,仍有可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色代表受过公安机关打击,但已改行从事其他工作的;“绿”色代表有生产烟花爆竹手艺,但多年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逐人建立管控档案,分级落实管控措施,定期进行集中约谈。并根据其活动轨迹和现实表现,适时调整色级,动态管控。通过分色级管理,共直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2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名。

  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共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件4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9人;收缴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150余万头,礼花、礼炮710余箱,花雷12960个,原材料3700斤,并集中进行了销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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