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处罚"超载大货"62.18万起 交通事故下降14%
05.01.2018 18:2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大力“治超”:
处罚违法超限超载62.18万余起
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9月21日起,按照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掀起了新一轮治超工作热潮。目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路面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双排车”现象基本杜绝。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止2017年年底,全省共检查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650万辆次,处罚违法超限超载62.18万余起,卸载货物300万吨。涉及货车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等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4.34%、7.21%、17.17%和7.5%,公路治超综合效益凸显,公安部专门予以通报表扬。
山东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公路治超专项行动过程中,全省货运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公路运输运价也逐步合理回归。专项行动以来,运价指数较去年同期回升8.2%,大幅增加了运输效率,降低了企业安全成本,促进了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保障了运输业户合法权益。
联袂“治超”:
冀鲁豫三省“织网”,共同围堵超载超限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下发专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安排;联合召开现场会,健全两个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区域联动,在全省划分4个协作区,部署开展全封闭执法联动40余次,建立了区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召开三省(冀鲁豫)相邻八市联合治超会议,签署合作协议,有效提高了跨区域治超效果。
针对治超问题,各级政府牵头,对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进行全面排查,重新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港航管理机构、乡镇交管所等,采取派驻管理、重点巡查和技术监管等方式,切实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全面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对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实行现场查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科技“治超”:
试点“非现场执法”与停车卸货场电子监管
下一步,山东将大力推进科技治超。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监察电子政务系统基础上,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在车辆和驾驶人注册登记、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路面监控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非现场执法”和停车卸货场电子监管试点,通过在公路路网重要节点布设不停车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还要推进信用治超。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切实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责任主体的筛查和认定。建立超限超载行为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加快实施治超信息系统平台对接,推进违法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王宗阳)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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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8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