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将减少路边停车位 重点建设公共停车场

20.11.2015  10:24

  路面停车一位难求,而地下停车场却“吃不饱”,这样的窘境如何破解?19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停车办获悉,在路外停车场基本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下一步将逐步撤销路边停车位。继山东书城周边的胜利大街两侧泊位取消后,燕山中学附近路边泊位不久后也将取消。同时停车办明确表示,路边停车收费只是公共资源占用费,收费员不负责看管车辆。

   这些变化您得知道 路边停车位将逐步减少 停车“先路外、后路内”

  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介绍,济南停车泊位构成应遵循“配建停车泊位为主,公共停车泊位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三者的占比应分别为80%、15%、5%。但目前公共停车泊位的比例仅占全部停车位的4.85%,大大低于15%的目标。因此,公共停车场将是下一步的重点建设方向。

  另外,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等法规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正式营业后,如停车场停车泊位未饱和,应逐步减少周边路内停车泊位。”“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300米以内,路外停车场已经满足本区域停车需求时,不应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像是燕山中学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建成后,可提供520个车位。但停车场目前利用率并不高,白天利用仅60%,夜间也只有80%。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周边道路停车位却始终处于超饱和状态。

  停车办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与市民的停车习惯有关,多数人为图方便不愿把车开到地下停放,这一普遍做法却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为了进一步缓解燕山中学附近的交通拥堵,市停车办下一步将取缔燕山地下停车场周边的路边停车位。而这种做法,随后将在全市推广。

  与之情况类似的还有山东书城,书城正式营业的同时对外开放了782个地下停车位,完全能够满足来消费的市民停车需求。因此,原来设在胜利大街经九路以南的82个路边泊位就被全部撤除,再在这里停车将被贴罚单。

  “路边停车位只是配建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的补充,建议市民优先考虑路外停车,养成‘先路外、后路内’的文明停车习惯。”韩军庆表示。

   这些经验值得借鉴学校、 医院 周边堵成粥?开辟专用停车场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市民对学校、 医院 门前的堵车已经习以为常,排队的车辆有时能堵瘫整条路。解决这些区域的停车难问题迫在眉睫。

  19日上午10点30分,山东省千佛山 医院 北门进出的车辆及行人络绎不绝。 医院 保卫科高保国介绍,目前 医院 每天的车流量都在数百辆以上。可 医院 北门前的经十路没有车辆排长龙出现。

  高保国告诉记者,数月之前, 医院 还是另外一番景象。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医院 首先倡导职工乘坐公共交通上班,将 医院 地上700余个停车泊位留给患者,并建成了拥有501个泊位的地下立体停车库,停车需求得到了有效缓解。

  与之情况相类似的还有甸柳一小,学校位于和平路与甸新东路路口,每逢上放学期间,和平路从单向双车道硬生生挤成单行道。

  而最终使得情况出现明显改观的,是学校、社区及交警部门采取的联合措施。今年9月份,交警部门联合甸柳社区、甸柳一小在学校南边开辟出一个供家长接送学生使用的专用停车场。据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南侧的停车场可以一次容纳180辆汽车停放,25分钟之内的停放是免费的。

  除了甸柳一小开辟专用停车场,燕山学校还通过设置上下车专用区域、实现人车分离,解放路二小通过定制公交实现换乘等形式有效解决了学校周边停车难问题。

   有此一问

  车停路边交过费,车被刮蹭谁担责? 停车办:收费员只收费不负责看管

  车停在车位上,并向管理人员缴纳了相应的停车费用,但是车辆出现意外后,收费人员却表示不关自己的事。相信有一部分市民遭遇过这样的事情。那么,道路停车收费主体是否应该承担看管责任?

  对此,韩军庆明确表示,道路停车费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它是公共资源占用费,其费用支出也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秩序的维护、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等。“看管费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其对应的主要义务是收费人照管好车主的车辆。”韩军庆说,收费人员在停车过程中主要义务是协助车主按照停车管理要求停放好车辆,在遇有车辆刮擦和损坏时协助车主寻找证据。

  19日下午,记者来到纬一路几处路面停车场。在工作人员放置在车上的停车计时卡背面,公司声明的第三条写道:“此费用为公共资源占有使用费,公司无看管责任,如车辆出现碰撞、刮擦、丢失等现象公司不予赔偿。”记者调查发现,除了路面停车以外,一些大型的停车场也会发出停车收费为管理收费,不含看管费的类似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