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实验中学《高中推行学长制的实践探究》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07.11.2014  13:47

近日,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中推行学长制的实践探究》荣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山东省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仅有二项,这也是我市教育系统在此类评选中获得的最高荣誉。

自2008年开始,省实验中学开始进行学长制的探究,经过近6年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学长制运行体系。从新生入校教育到社团活动指导,从学习生活指导到人生规划确定,从学科经验分享到成长经历引领,学长制以其教育引领的实效性和接地气式的影响力,体现于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实践成果有效解决了学校文化难以有序传承和学生教育源动力不足的难题。实践证明,学长制找到了学生主动成长的动力源,学生从过去的被动接受管理变为积极主动的参与管理,学校文化传统在高低年级之间的互动中得以传承和发展。

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党和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体现。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标志着教学成果奖成为我国教育领域中唯一的一项国家级奖励,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为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代表了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每四年评一次。本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山东省教育厅推荐,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的,全国共评出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8项。(山东省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