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购车千元定金拿不回 工商:定金订金要分清

20.11.2014  16:42

合同部分内容

   中国山东网11月20日讯 (记者 王晔)2014年4月,孙女士从车展预定了烟台航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一辆菲亚特汽车,她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缴纳了2000元预定金并签订购车合同。令孙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销售人员要求她安装VPS卫星定位防盗系统并额外缴纳4000元。“我觉得不合理,要求退回预定金,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退款。”近日,孙女士向中国山东网反映了自己在买车过程中遇到的困扰。

  反映:买车被要求安装VPS定位系统 退车不退预定金

  孙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初次买车,看车的时候没有家人陪同,就先交了预定金,跟销售员说回家商量一下。“但当天晚上销售员让我再交4000元安装VPS定位系统,说白天忘了告诉我,公司规定必须加。”

  这样的附加要求,孙女士觉得不合理。“上午看车她没有介绍VPS定位系统的事情,晚上竟然强制性地让我加钱安装,我不满意这种销售方式,所以希望他们将预定金退给我,我不想买这辆车了。”孙女士随后向销售人员提出退车、退还预定金的要求,销售人员当即表示预定金不能退。

  “作为初次买车的消费者,我根本不知道预定金不能退,销售人员最起码应该在收取预定金时,告知消费者预定金不能退。她什么都没告诉我,就让我稀里糊涂签了合同,而且事后还强制收取附加费用,我对这种做法不能认可。”孙女士说。

  从4月份签订购车合同起,孙女士也走上了漫漫维权路。“后来我去他们经理那里协商,销售经理已经答应给我退款,但却以各种理由拖到现在。”

  11月13日,记者联系了烟台航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他表示,公司一直在办理这件事,厂家还未给公司回馈这件事,随后会给出邮件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暂未作出回应。

  调查:多数4S店不会主动告知预定金不退

  与孙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购车消费者还有很多,记者调查发现,他们大都是第一次买车,由于分不清楚定金与订金的概念,以及签合同时没有仔细看而造成损失。

  对此,记者以购车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多家汽车4S店,听说买车,销售人员都比较热情,各家4S店的定金从2000元至10000元不等,均没有告知定金不能退。当被问及如果由于一些原因不想买了,定金是否能退还时,一些销售人员表示先到店里来看车,再谈定金的事情。也有个别销售人员直接告诉记者,定金就是提车凭证,不能退。

  一位业内销售主管称,在购车时,不要盲目地缴纳预付款和定金,需仔细阅读合同,缴纳的如果是预付款,理应全额退回,但缴纳的是定金,按规定4S店有权不予退还。这位销售主管表示,希望4S店的销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把相关细节落实在合同书上,同时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注意。

  部门:可以投诉卖方违约 定金订金要看清

  记者从孙女士提供的购车合同上发现,预定金一栏写着2000元,下面一行手写字迹显示“车型不改,定金不退,商业保险必在4S店保。”

  对于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省工商局,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张有文说,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内容,即使“定金不退”几个字是手写的,签了合同也会生效。

  对于孙女士签订的合同,张有文表示,合同只明确了买方的责任,并未明确卖方的责任,不是十分规范。如果孙女士由于个人原因不买车,属于违约;但是如果卖方违约在先,应该双倍退还预定金给消费者。“合同中没有规定要安装VPS定位系统,销售人员又确实要求消费者必须安装,那么消费者可以以卖方违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退还预定金,可以到相对应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定金和订金的误区,张有文介绍说,预定金和定金一样,是法律明确规定、有明确合同进行的,不能随意退定;而订金属于不规范的法律概念,是消费者的一种支付手段,属于预付款的性质,消费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仍然有权请求返还订金。

  山东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类似汽车等大件物品时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签订《购车意向书》等协议,如有需要签订此类协议时,要特别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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